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的范围包括1个中心(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)、1个中心站(长江水利委员会流域机构监测中心站)、13个监测总站(山西、内蒙古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、湖北、湖南、重庆、四川、云南和贵州),以及与这些监测总站对应的100个监测分站。

任务主要包括配置水土流失观测和试验设备、数据采集与处理设备、数据管理与传输设备,建立水土保持数据库;培训监测技术人员,建立业务素质过硬、技术管理制度严明的监测人才队伍。一期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建设覆盖西部地区的水土保持网络系统,实现1个中心、1个中心站、13个总站及100个分站的水土保持 监测信息的自动交换和共享,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测及其预警自动化的水平和效率。